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,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:
1、大学教育保险金:被保险人生存至 18、19、20、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,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%给付“大学教育保险金”。
2、学业有成祝贺金:被保险人生存至 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,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%给付“学业有成祝贺金”,本附加险合同终止。
3、身故保险金:被保险人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后至其 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,我们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给付“身故保险金”,本附加险合同终止。
投保须知:
投保年龄:28天至14周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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